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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法院:司法救助重燃生活信心
作者:文/余作才 李玉华 图/邬红艳  发布时间:2022-06-02 15:39:33 打印 字号: | |

图为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现场。

“一周以后,法院救助的受害人账户都将收到国家发放的司法救助金。”6月2日上午,桂林中院为符合救助条件的三个案件的4名被害人家属办理了司法救助相关手续。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志军鼓励他们树立信心,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下,走出困境,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图为三个案件的4名救助申请人领取司法救助金后与该院副院长于志军(右一)等合影。

图为于志军关切询问救助申请人生活情况,鼓励她们战胜困难,走出困境。

此次发放仪式救助的三个案件的4名救助申请人均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害人和亲属,由于这些案件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被执行人正在服刑,致使案件得不到执行,而申请人急需生活或医疗费用,导致家庭困难。

图为工作人员指导困难当事人办理司法救助相关手续。

在救助金发放现场,桂林中院赔偿办工作人员耐心解答一名因故意杀人案导致生活困难当事人黄某的咨询,并指导其书写救助金收据、提交身份证和个人账户复印件等事宜。随后,其余两个案件的3名被害人都提交了相关材料,端午节上班后他们的个人账户将分别收到由桂林中院发放金额不等的司法救助金共8万元,充分彰显了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暖。

据桂林中院司法救助办公室主任邓少荣介绍,桂林中院于2020年出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在刑事、民事等诉讼和执行案件中,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生活困难当事人和被害人家属,符合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可以采取一次性辅助救济措施,以解决其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截至目前,桂林市两级法院已受理司法救助687件,办结672件,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700余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1060人次,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风险,帮助困难当事人及家属重燃生活的信心。

接下来,桂林法院将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各环节,融合发力救助困难当事人,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