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快速响应开展“八桂执行风暴”专项执行行动。2022年6月15日,兴安法院执行法官快速出击,在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下,成功堵截被执行人,在预拘留的措施下,快速执结了两件案件。
案件一:
全某某与许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法院调解,许某某于2021年12月30日前返还全某某借款本金3000元。案件生效后,许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追款不成,全某某于2022年4月7日向兴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许某某个人资产,发现许某某银行账户内只有1000余元,不够执行完毕。根据申请人的线索,许某某开着一家小商店。经过几次踩点,最后执行干警在6月15日上午成功堵截到许某某,当执行干警将传票递交给许某某时,许某某立马拿出2000元现金,偿还借款。案件完满执行完毕。
案件二
2016年4月29日蒋某以种植葡萄为由向广西兴安某银行借款5万元,贷款到期后,银行经过多次催讨,蒋某某以手头无资金为由拒不还款,最后银行无奈起诉。2020年5月经过法院的调解,蒋某与银行达成协议,贷款本金和利息在2020年6月20日前给付完毕。案件生效后,蒋某没有履行,银行于2022年5月13日向兴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受理案件后,先线上对蒋某的财产查询,结果发现蒋某账户没有资金。申请人提供线索,蒋某在某镇有种植葡萄,不可能没有收入。6月15日中午,执行干警带着预拘留决定书来到蒋某家,当蒋某看到文书时,开始请求分期付款。下午双方在法院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完美执结。
执行案件各种各样,即使案情不复杂、标的小,但在执行法官眼里,没有所谓“大案小案”的区别,无论大案小案,都是法官心中的“牵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