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阳朔县金鑫小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业主们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原来,在这里要举行不动产权证书集中发放仪式,200名业主终于拿到了期盼15年的不动产权证,解决了自己的“心头大患”。这是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阳朔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又一个生动缩影。
据悉,这是阳朔法院以“府院联动”机制为纽带推动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首个破产案件。阳朔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韦普健、阳朔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阳,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活动。
阳朔县金鑫小区修建于2007年,由阳朔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小区建成后,由于管理混乱,造成预测绘报告、验收消防、防震等资料缺失,消防、避雷等设施不全,无法通过验收;部分土地出让金、税费等未缴纳,致使购房业主入住10多年后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多年来,业主们多次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办证无望成了200多名业主的烦心事。
承办法官将不动产权证送到业主家中
“我希望不动产权证能够在我这一代办下来,不要拖到儿孙后代。”“小孩子长大了,我想出售旧房子,换一个大房子,无证转让跟有证转让,房价那可是天差地别!”迫切想要办证的业主们通过各种途径纷纷走上了维权道路。然而,还没等到相关部门的办证回复,业主们却收到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的消息。一夜之间,小区业主的微信群炸开了锅,业主们也开始躁动起来。
“以前,还能去找房开公司,现在公司破产了,我们去哪里、找谁讨要说法?”因房开公司拖欠施工方阳朔县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1357万余元,且现有资产明显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施工方于2019年7月向阳朔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后,指定广西某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经法院审理,2020年12月,宣告阳朔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该案破产程序。心急如焚的业主们在法院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请求法院协调解决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问题。破产审判团队的承办法官一边安抚业主们的情绪,一边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涉房地产办证问题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阳朔法院高度重视,多次向阳朔县委、县政府汇报案件审理情况,运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由县政府统筹领导、法院主导实施,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就解决购房户产权办理等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并多次召开协调会共同研判、商讨,直面欠缴税费、竣工验收等矛盾,积极推动解决相关问题。承办法官阳朔县法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夏兆海多次利用周末、晚上时间到金鑫小区倾听业主的意见,对办证情况进行说明和解释。同时,还积极与指定管理人广西某律师事务所沟通,并成功引导破产管理人代为履行协助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手续义务。最终,在县委、县政府、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形成了破解办证难的解决方案:由广西某律师事务所与购房业主签订委托办证合同,约定由购房方出资承担后期续建、办证等费用;管理人则解决备案、验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等。
然而,部分业主对法院提出的解决方案表示怀疑,认为自己缴纳了购房款和相关费用,房开公司迟迟不予办理产权证,购买方无过错,对委托办证合同产生的费用、后续工程续建款等不予接纳;部分业主担心自己缴纳了费用后,办证还是遥遥无期,钱又打水漂了。一时间,办证的事又陷入了僵局。
为打消业主们的担心和顾虑,承办法官从群体利益角度出发,向业主们释法明理,并为该案开设了专门账户,由法院代为管理业主资金,续建、验收等前期办证费用则由破产管理人垫付、承担,约定业主领到不动产权证后,费用才能转进管理人账户。将办证的风险转移给管理人承担,这一举措,让业主们吃了“定心丸”!最终,业主们同意了法院提出的解决方案。破产管理人垫付续建、办证前期费用260余万元后,各职能部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开辟绿色通道,顺利地完成了不动产权证登记,200余名业主盼了多年、愁了多年的房地产办证历史遗留问题终于得以顺利解决,业主们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名正言顺”的不动产权证!
“感谢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我们牵挂多年的房本终于拿到手了!”“感谢法院,帮助我们业主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办证难题,保障了我们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阳朔县金鑫小区的业主们欢天喜地,纷纷高举着刚领到手的不动产权证书与县政府、法院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合影留念。
自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阳朔县法院贯彻系统观念,加强统筹谋划,把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审判执行、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活动紧密融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接下来阳朔县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一以贯之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