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拖欠租金并长期占用商铺售卖酒水
被强制执行后拒不搬离,还玩“消失”
遇到这事儿该咋办?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8月15日,象山区法院组织4名干警对位于象山区建安路某商铺采取强制迁出措施,为商铺所有权人桂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
桂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黄某于2019年1月签订租赁协议,该公司将建安路某商铺出租给黄某使用,租期五年。从2020年1月起,黄某开始拖欠租金,公司多次催收后仍未履行,且继续占用该商铺。该公司于2021年7月与其解除租赁合同,并诉至象山区法院,经法院判决,责令被告黄某支付相应租金、违约金等,并将占用的商铺返还原告桂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案件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并一直占据着商铺不搬走,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上门对黄某进行执行约谈和释法析理。最终,房产公司与黄某达成和解协议,黄某还清了已欠租金,违约金,但仍无权占有商铺,迟迟不愿搬出涉案商铺,并单方面以续租等各种无理要求逃避法院执行。
经法院核实,被执行人黄某从未与申请执行人房产公司商洽重新租赁事项。面对被执行人的无赖行径,申请执行人无奈请求法院采取强制迁出措施。
为避免被执行人继续无理占据房屋,象山区法院向被执行人黄某先后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自行腾房公告,并多次电话通知其立即履行义务,黄某仍拒不腾退房屋,还玩起了消失。对此,象山区法院决定组织开展强制腾房行动。
8月15日,因被执行人黄某拒不到场,在当地社区人员现场见证下,执行法官电话告知被执行人执行依据、执行法律规定及相关事项,并经房产公司同意后拆锁进入涉案商铺,对被执行人置于商铺内的物品逐一清点、详细贴标、登记造册。经执行法官确认,由搬家公司集中搬运至被执行人黄某住所。
夏日炎炎,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奋战,执行行动圆满结束。商铺内的物品全部腾空,执行法官依法将执行标的成功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对执行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