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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灌阳法院:巡回法庭“进家门”,司法为民“零距离”
作者:秦一萍  发布时间:2022-09-09 16:25:30 打印 字号: | |

“这么热的天,还特意赶到家里来,真的辛苦你们了!”9月6日,灌阳法院速裁团队来到一当事人家中,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周某(女,化名)与被告陆某(男,化名)结婚多年,婚后育有一双儿女。几年前,陆某因伤致残,无法站立行走,日常生活由周某照顾。在长期的生活压力下,双方逐渐产生矛盾。今年4月,双方再次发生口角导致分居。周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灌阳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与陆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陆某3年前由于身体原因出行不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被告家中。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性质特殊,若贸然判决双方离婚,虽结束了二人的夫妻关系,但无法彻底化解二人纠纷鉴于这点,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周某,你这么多年照顾陆某不容易,是个好妻子。你们结婚多年,孩子也长大了,说明你们的感情还是很好的。”

“陆某,周某一个人挣钱养家,也照顾你这么多年,对这个家尽心尽力。在生活中,你们要互相理解,相互扶持。”

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逐渐打开了心结,说出了心声。最终,周某主动要求撤回起诉。

上述案例只是灌阳法院开展巡回审判的一个缩影。开展案件巡回审判,让“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灌阳法院始终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作用,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堂前屋后,搬到当事人身边,让司法为民更接地气,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灌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