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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法院:异地执行扣押机械设备
  发布时间:2022-09-23 16:36:09 打印 字号: | |

2022年9月22日,顶着炎热秋末,恭城法院副院长罗恒军带领执行干警一行七人赴来宾市象州县某村,几经波折,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周某擅自出卖的机械设备,并交回申请人保管,赢得多方称赞。

恭城县某厂因经营需要以该厂设备作抵押向银行借款80余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该厂因经营不善无力还贷被诉至法院。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周某已将机械设备私自出卖。

9月21日,申请执行人某银行提供线索称,机械设备已被转移至200多公里外的象州县某村。执行法官高度重视,次日清晨即派出7名干警驱车4小时到达该设备存放地。

执行扣押过程中,案外人黄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不同意拉走设备,表示该设备为其对价购买并有阻拦之意,经法官释明法律风险后才愿意配合执行。最后,在象州法院及当地公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顺利扣押3台设备。

 
来源: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