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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补的是鱼塘,通的是人心,阳朔县法院强制执行一起相邻纠纷案
作者:唐博政  发布时间:2022-10-14 08:49:24 打印 字号: |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阳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驻村干警和村干部的帮助下,成功执结一起因损坏鱼塘塘基引发的相邻纠纷案件,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了一起多年的纠纷。

朱某和杨某均是阳朔县葡萄镇某村庄村民。朱某在村外修建了一座鱼塘并用石块等搭建了鱼塘塘基。后朱某因担心涨水导致鱼塘损失,便加高了鱼塘周围的塘基,因此与杨某产生了纠纷。杨某认为加高的塘基堵住了道路便将部分塘基挖毁。双方曾在2021年初在当地村委的协调下达成调解协议,朱某同意自行修复损坏的塘基,杨某则表示不再故意挖毁鱼塘塘基。

2021年6月,杨某再次以各种理由挖毁了朱某的塘基,由此导致塘基东、西两段均出现较大缺口,影响正常使用。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杨某将鱼塘恢复原状。阳朔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作出判决,要求被告杨某将原告朱某鱼塘塘基在东、西两段处的缺口用石块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被告杨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2022年8月,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杨某履行义务,杨某仍不愿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

村干部、辅警参与协调

法官确定恢复范围

2022年10月13日上午,执行法官联系当地村干部及“一村一辅警”制度责任干警来到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释法明理;其余执行干警沿鱼塘外围拉起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预防被执行人亲属的过激行为。见到法院和施工人员到场后,被执行人杨某的态度立刻发生了改变,主动找到法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修复塘基

修复完成

执行法官一边勘察现场,确定修补范围,一边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遵守法院的判决结果;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最后,在众人的见证下,被损坏的鱼塘塘基得到了恢复,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当事人签署法律文书

阳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认真履职履责,聚焦民生案件,除顽疾、出真章、见成效,多次化解农村相邻纠纷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后,阳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阳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