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临桂法院:美丽乡村事 执行保和谐
作者:龙威诚  发布时间:2022-09-29 09:15:0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廖鹏涛耐心调解下,一起长达3年的物权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一面墙 两家事

2017年12月,申请执行人谢某华从被执行人谭某珍处购买了位于临桂区某镇一套房屋。2019年10月,被执行人谭某鹏、谭某珍在申请执行人谢某华房屋后门砌筑一面宽4.5米、高2米的砖墙,严重影响了谢某华的正常出行。谢某华多次上门与被执行人协商沟通,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无奈之下,谢某华将谭某鹏、谭某珍诉至法院。

2022年2月22日,临桂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支持了谢某华的诉讼请求,即:谭某鹏、谭某珍停止对谢某华权益的侵害并排除妨碍,将建在谢某华后门的砖墙拆除,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谭某鹏、谭某珍未按判决内容履行,谢某华于2022年7月13日申请强制执行。

耐心细致做工作 砖墙倒塌矛盾解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廖鹏涛法官第一时间向谭某鹏、谭某珍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手续,并多次实地勘察走访,组织双方座谈,希望缓和邻里矛盾,从源头化解纠纷。在廖法官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共识,被执行人谭某鹏、谭某珍承诺主动将砖墙拆除。

2022年9月27日,在廖法官的监督下施工正式开始。当铁锤砸向砖墙时,双方的矛盾也随着砖墙的倒下而烟消云散,这起历时3年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保障权益 助力建设美丽乡村

大多数排除妨害案件主要基于相邻关系而产生的通行、通风、采光、排水、排污等需求,从而引发要求拆除障碍物、恢复原状等纠纷。临桂区法院一直以来以维护邻里关系稳定为出发点,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为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美丽乡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临桂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