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出席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月主题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是桂林市政法委联合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9个部门共同举办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实践活动。杨晓春院长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高水准推进漓江风景名胜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框架意见》上签字,参观了现场各单位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台。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桂林时对保护漓江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擦亮“桂林山水甲天下”的金字招牌,丰富“漓江保护日”内涵,引导全市人民敬畏自然、保护自然,自觉做保护漓江、保护环境的宣传者、践行者、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