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日,资源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相邻用水、排水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唐某二人为同一村民组村民,二人责任山相邻。在唐某责任山中有一处水源,因原告王某家庭原来使用的水源在修建公路时遭到破坏,王某便一直使用唐某责任山中的水源。后来,被告唐某弟弟也想使用该水源并安装了取水设施,王某认为唐某弟弟安装的取水设施堵塞了其管道,严重影响用水,于2020年,起诉唐某弟弟要求其拆除取水设施恢复原状。唐某认为王某在水源处安装的取水设施对其承包地及林权造成侵害,于2021年诉至法院要求其恢复原状。2022年,为防止山体塌方,唐某用水泥将该处固定,王某又认为唐某的行为对其使用水源造成侵害,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发现该案几经诉讼,但双方矛盾却持续深化,为使双方从诉累中解脱出来,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决定从调解入手,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细致的沟通和疏导工作,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在庭审后两次组织查看现场,并在现场进行调解。法官的耐心与负责的态度赢得双方的理解与信任,原告和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原告在该水源处修建以漏斗型水池,水池出口安装三通管,双方各自负责三通管之外的接水设施。该案最终在双方握手言和下圆满结案。
群众问题无小事、百姓利益大于天。资源法院将继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化解群众矛盾,用实际行动为民定纷止争,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