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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投毒报复不可取,法庭调解化纷争
作者:陈信  发布时间:2022-11-11 17:00:12 打印 字号: | |

    近日,阳朔县人民法院白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毒死邻居家犬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被告李某与原告曾某均是金宝乡金宝街的居民,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2020年5月,被告李某与原告曾某的妻子发生争执,被告李某将原告曾某的妻子打伤,被告李某赔偿了原告曾某的妻子医疗费2000元。此后,被告李某怀恨在心。2021年4月,被告李某投放老鼠药将原告饲养的四条土狗毒死,被告李某因此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但被告李某没有赔偿原告曾某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后原告曾某多次要求被告向其赔偿经济损失未果,故向法院起诉。

白沙法庭收到起诉材料后,主办人黎法官了解到被毒死的土狗已由原告饲养多年,原告对几条土狗有深厚的感情,土狗被毒死后,原告一直沉浸在悲伤中不能释怀。同时,原告还担心被告会不会再次投毒毒死其饲养的鸭子,希望法庭能够运用法律震慑被告。主办人多次试图联系被告,但均未找到其本人。黎法官想方设法联系到被告的女儿,了解到被告认为其已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不愿意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黎法官多次跟被告及其家人沟通,对被告进行了批评教育,因邻里矛盾而投放老鼠药报复邻居,如造成人身损害,后果不堪设想,被告的行为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赔偿原告毒死土狗造成的经济损失。经过法官的析理说法,被告及家人认识到投放老鼠药的错误,被告同意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5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被告家人表示今后会约束好被告,保证不再进行投放老鼠药的过激行为。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应当倡导“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邻里间产生矛盾,不应通过报复的方式解决问题,应当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处理矛盾纠纷。近年来,阳朔县法院白沙法庭不断创新多元化调解新模式,对案件综合分析评判,多举措开展调解工作,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说服教育,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