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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一次性化解4起合同纠纷,法庭高效助企业纾困解难
作者:余倩  发布时间:2022-12-01 10:56: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阳朔县人民法院葡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4起涉同一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助力因疫情陷入暂时困难的涉诉民营企业缓解资金压力,重新获得生产力,焕发生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梳理

原告张某与被告阳朔县某农业公司一直有生意合作往来,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间,张某承揽该农业公司水果运输方面的业务,每次货物运输后,农业公司均在张某出具的运货单上予以确认,但农业公司因资金困难至今未支付张某运费,张某多次催讨无果后,遂诉至法院。

原告高某、徐某均是阳朔县葡萄镇的果农,常年种植金桔、砂糖橘等水果。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期间,被告阳朔县某农业公司陆续向他们采购金桔、砂糖橘等水果近34吨,并出具了采果结算单,但被告未及时向原告高某、徐某支付货款。两名果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阳朔县某农业公司按约支付货款。

收到3位当事人的材料后,承办法官黎丽娟发现三案的被告均为同一家公司,且该公司还是当地水果产业的知名企业。此前,葡萄法庭已经受理了涉该公司的1起有关厂房建设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经初步了解,该公司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资金紧张导致运转出现暂时困难。

黎法官对案件材料进行了仔细分析和研判并与该公司负责人积极沟通后发现,4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争议不大。但如果直接机械判决,对于陷入债务危机中的阳朔县某农业公司而言无异于“杀鸡取卵”,非常不利于企业发展。为了给辖区企业纾困解难,黎法官团队一边及时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一边利用送达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提出具体方案。

经了解,黎法官发现4起案件的原告与被告均合作来往多年,对被告因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均有所了解并表示理解,此番起诉只是想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自身债权,被告也愿意偿还拖欠的欠款,但需要些许时间,案件均有可调解的空间。为了能让困难企业有“回血”、“喘气”的机会,也为了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黎法官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角度出发,同时兼顾各方当事人的时间安排,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进行调解。黎法官向几位原告讲述了“放水养鱼才能渔”的道理,也告知被告诚信是企业立足于市场的基本原则,口碑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助力器,不要因为一时的困难破坏多年苦心经营树立起的良好形象。最终,在黎法官团队倾情、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各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四名原告与被告均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确认债权33万余元。葡萄法庭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严谨认真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阳朔县法院葡萄法庭积极主动作为,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加强涉企案诉源治理和诉讼调解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诉讼成本,为辖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