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子女是父母的心头宝,当婚姻走到尽头,“娃归谁?”往往成为夫妻双方争论的矛盾焦点。因抚养问题引发的争吵不仅加剧了家庭矛盾,也严重伤害到孩子纯洁美好的心灵。近日,阳朔县人民法院福利人民法庭联合当地妇联成功调解了一起孩子抚养纠纷案件,在法官和妇联干部的倾情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用“法与情”相融合最大化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利益。
2008年,原告张某(化名)与被告王某(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很快二人便步入婚姻殿堂并生育儿子小涛和女儿小兰。由于性格不合,婚后夫妻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2019年,原告张某一直在外务工,直至起诉离婚才回到福利镇。
承办案件的杨法官接手后分别与原告、被告沟通,双方均表示感情确已破裂,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一直争执不下,双方都要求抚养两名子女。经查明,今年小涛12岁,小兰也已经8岁了,根据《民法典》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调解中,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劝解,引导他们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问题,尽可能将离婚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小。经过多次耐心的释法析理,原告、被告终于理解了法官的良苦用心,表示愿意尊重子女选择。
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倾听孩子内心真实的声音,杨法官邀请福利镇妇联莫主席参与调解工作。两名小朋友来到法庭后,哥哥小涛选择跟随父亲生活,当轮到妹妹小兰时,她看着爸爸妈妈,眼里噙着泪花,一句话也不说。
为了缓解小兰的不安情绪,莫主席牵起小兰的手,柔声询问起她的学习、生活情况,杨法官得知小兰喜欢绘画,就特意拿出纸和水彩笔,鼓励她展示才艺,小兰绷紧的心弦在绘画、聊天中逐渐缓和下来。
杨法官鼓励小兰勇敢说出内心的真实想法,告诉她选择跟随妈妈不代表会失去爸爸,选择跟随爸爸也不代表会失去妈妈,父母对子女的爱不会因为分开而减少,无论选择跟随哪一方生活,爸爸妈妈也会理解和支持。最终,小兰鼓起勇气说出自己愿意跟妈妈生活的真实想法,原、被告也尊重孩子们的选择,双方就此达成调解。即将离开法庭时,小姑娘有些羞涩地将亲手绘制的画作送给两位阿姨,用孩子童真且真挚的方式表达了感谢之情。
“法院+妇联”的调解模式,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情怀,也感受到了来自妇联的关爱,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奠定了和谐稳定的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阳朔县法院福利法庭将进一步拓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方法和途径,积极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