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2日,来自祖国宝岛台湾的张女士来到阳朔县人民法院,特地为阳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上印有“两岸一家亲,执行见真情”的锦旗,感谢执行干警对自己案件的辛苦付出。作为该起案件的承办法官,阳朔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磊代表法院接过了张女士送来的锦旗。热情的张女士与在场的徐磊副院长、彭鹏飞局长及部分执行干警一一握手,以此表达内心的感激。
“从判决生效到追回全部案款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执行局的各位一直都没有放弃我的案子,始终保持着密切关注。真的非常感谢法院,感谢执行局的各位,正是你们的付出才挽回了我遭受的损失。”想起这起案件的经过,张女士不由感慨万千,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20年5月,张女士与该案被执行人秦某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秦某在2020年6月15日前偿还欠款20万元,其余部分及利息应在2020年10月15日前偿还完毕。然而秦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张女士向桂林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被执行人秦某户籍地在阳朔县辖区内,2020年12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该案指定由阳朔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阳朔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秦某名下银行账户,并将实际控制的38万元全部扣划入法院案款账户,但即便如此秦某仍有5万元左右的欠款无法偿还。案件执行期间,法院也多次督促秦某履行还款义务,但秦某始终采取拖延逃避的态度,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案件一时间陷入僵局。
就在案件一筹莫展之际,申请人提供的一个财产线索带来了一丝转机。张女士称她了解到被执行人秦某在阳朔县兴坪镇有承包工程,可能有工程款入账。针对这一线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兴坪镇调查走访,最终法院确认了被执行人秦某的工程款账户,并冻结了被执行人秦某的工程款3万余元。得知法院已经将自己的工程款冻结,一直“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秦某主动来到法院,将拖欠的案款全部缴清。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锦旗背后凝聚着汗水,诠释着担当,也是对执行干警的鞭策和鼓励。下一步,阳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坚持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果转化成公正司法、服务人民的执行实效,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司法的速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