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的“家”,是家庭的“家”,也是国家的“家”。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近日,阳朔县人民法院葡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对好兄弟因土地建房而产生的纠纷,不仅帮助他们修复关系,还促进良好家风养成。
原告黎某民与被告黎某生系同胞兄弟。2014年至2017年间,双方在属于家族的宅基地上各自修建了一栋房屋,黎某生家房屋位于黎某民家房屋的南边,两家房屋并排修建,仅一墙之隔。由于分户时土地分配不明确,黎某民认为黎某生的房屋建在了自家分得的承包土地上,双方为此产生纠纷,纠纷经村委多次调解均无果,黎某民遂诉至葡萄法庭,请求判令黎某生停止侵害并恢复原状。
葡萄法庭受理该案后,了解到两兄弟关系本来并不差,只是因口角导致双方产生隔阂。秉承着“内睦者家道昌”的原则,主办法官黎丽娟认为解开双方心结,庭前调解模式效果较好,遂与团队干警深入现场勘察,耐心听取了双方陈述土地流转的原委;对于争议部分进行测量并作详细的记录。随后就案件事实对双方进行劝导,并向双方耐心解释其中的法律关系,以及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为更好地掌握案件情况,黎法官与团队干警来到当事人所在村委,通过村委会干部了解当事人实际情况及因争议土地发生纠纷的来龙去脉。
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后,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不得不进入庭审阶段。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仍旧坚持自己的观点。
庭后,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为更好地促进家庭和睦,黎法官提出了调解方案供双方考虑,并综合案件审理期限给予双方当事人一定时间冷静,权衡案件的利弊。
近日,黎法官再次前往原被告家中进行调解,询问他们这段时间考虑的结果并向他们阐述“家和万事兴”的重要意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句句说到当事人的心坎上。经过黎法官多番明法释理,兄弟俩的隔阂在调解现场和谐的气氛下不知不觉中消除。双方当事人当庭表示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双方的矛盾缓和了许多,加上黎法官的劝解,双方决定接受黎法官的建议,即被告将原告经过被告家门前的唯一通道铺平便于原告通车,原告则同意撤回起诉。纠纷至此得以圆满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树立新时代的家庭观”。葡萄法庭致力于通过司法力量引导群众树立新时代家庭观,扎实推进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有效避免了因强判强执加重家庭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