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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庭所联动调解纠纷,司法为民“再添新招”
作者:唐耀辉  发布时间:2022-12-15 09:26:08 打印 字号: | |

某日午休时间,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瓢里法庭的院子里在响起了一男一女争吵声。当法庭的工作人员下楼查看情况时,一名女子情绪激动地指着工作人员说道:“法院的人来了,你让他们看看怎么处理。”经过工作人员仔细询问,得知来到法庭的四人分别为张某(化名)、秦某(化名)、宗某(化名)及领三人前来法庭的派出所值班民警。张某与秦某曾是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感情破裂,因对双方购买的汽车产生了矛盾,二人就汽车的归属争执不下。宗某是秦某的女儿,特地从外省赶来帮助母亲秦某。

经了解情况后,法庭工作人员立即开始安抚双方情绪,起初,双方都对汽车产生争执,张某和秦某想要汽车,而秦某的女儿则希望母亲能跟她一起回东北,让张某补点钱就把车辆过户给他。法庭工作人员与派出所民警分别给双方做调解工作,秦某终于同意女儿的方案,冲突双方达成调解合意,张某答应给秦某经济补偿,秦某将汽车过户给张某,随后派出所民警开车携带众人前往车管所办理过户。在法庭与派出所的帮助下,争吵双方完成钱款交付和汽车过户。二人在午间的矛盾纠纷就此顺利化解。

鉴于瓢里法庭辖区内的交通地形因素,当事人来到法庭的时间并不能固定在正常上班的工作时间,为了方便群众的诉讼需求,瓢里法庭一直坚持“午间法庭”的工作常态。此次午间法庭的调解,由法庭与瓢里镇派出所协作配合,通过庭所联动快速化解纠纷矛盾,是瓢里法庭在基层诉源治理中的真实体现,实现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避免矛盾升级。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