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执行威慑力,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2023年1月12日起,阳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为期五天代号为“天网”的集中执行行动,向拖延、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打响新年第一枪”,开启了2023年执行攻坚新征程。此次行动共计出动警车7辆,执行干警82人次,并携带执法记录仪、警戒带等装备,同时积极争取当地村干部及公安“一村一辅警”工作制度责任干警的配合。
高田镇
前往高田镇的行动小组首先来到被执行人莫某家中。莫某与赖某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女儿由女方赖某抚养;莫某偿还赖某欠款15000元,莫某从2019年5月起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500元直至年满十八周岁。但被执行人莫某一直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申请人赖某和执行法官多次催告莫某履行还款义务,莫某均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所欠案款。法官带队来到莫某住处后,与村干部一同对莫某进行劝导。最终莫某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当场给付案款5000元,并表示剩余案款将会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白沙镇
前往白沙镇的小队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此时王某家属均在家中。执行干警依法扣押了被执行人王某停放在自家院里的一辆五菱牌面包车,准备将王某拘传到法院。王某家属见状,情绪非常激动,不断对在场干警的执行工作进行干扰。执行干警一方面将王某控制,另一方面耐心对王某家属进行释法明理工作。带队法官告诫王某家属,抗拒、拖延法院的执行工作,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拘留和罚款,只有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履行还款义务,王某才能尽早返回。在带队法官和法警的教育下,王某家属停止了抗拒,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督促王某履行义务。
兴坪镇
兴坪镇行动小组的既定目标是被执行人杨某能。杨某能与杨某林为同村邻居,因杨某林无子女赡养,双方曾就赡养问题达成协议,约定杨某林将自己所有的一块柚子地交由杨某能管理,杨某能负责杨某林日后的赡养事务。后双方因赡养问题引发纠纷,诉至法院。阳朔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杨某能赔偿杨某林违约金50000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杨某能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初,杨某林得知杨某能已将种植的柚子卖掉,便立即与法院联络。执行干警来到杨某能住处后,耐心做好杨某能及其家属的劝导工作,当场履行案款11425元。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累计拘传被执行人到庭14人次,执结案件16件,执行到位金额116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展现了阳朔县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信力的坚定态度和决心。下一步工作中,阳朔县人民法院将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坚决打赢执行攻坚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