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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风采】黎芸杏:花漾青春护天平
作者:李怀双  发布时间:2023-03-09 08:36:26 打印 字号: | |

时光荏苒,初心不变。恒有初心者,岁月不负,时光不欺。在阳朔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名女法官,她扎根基层十余年,始终坚守在民事审判第一线,将青春奉献给了法律事业,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法官、庭长,每一个身份她都全力以赴,每一个足迹她都用心用情丈量,她用朴实的为民情怀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女法官的光辉形象,她就是黎芸杏,现任阳朔县人民法院白沙人民法庭庭长。

扎根基层服务一方百姓

白沙法庭设在距离县城10公里的街上,现有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2名、法警1名,管辖白沙镇、金宝乡的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人员流动量大,市场经济活跃,跨区域矛盾纠纷案件居多,案件审理难度较大。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黎芸杏除了内挖潜力外,积极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搭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多元化的解纷机制,逐渐形成源头预防、非诉庭前、多元解纷的治理模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近三年来,黎芸杏共结案460件,调撤率高达72.6%,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7.3%,无错误类发回重审、改判案件。

在办好案件的同时,黎芸杏还注重延伸司法服务。她将常见的婚姻、家庭、赡养相邻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及农民工的保护等案件、法条、说理汇编成册,定期进乡村开展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梳理、分类调处。结合白沙镇“中国金桔市场”、“广西金桔之乡”产业发展特色,深入金桔示范区、产业园、销售市场实地走访,护航当地特色产业健康发展。作为法治教育宣讲团一员,多次受邀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村委上法治教育课,用法治力量守护乡村的和谐和安宁。

把案件办成精品

“案无大小,人无亲疏。法官作为居中的司法裁判者,我们的每一个判决,都事关人民群众的利益。”开好每一个庭,写好每一个判决书,是黎芸杏一直以来对自己的要求。

“工作认真负责、思维严谨,经常加班加点研究案情、钻研法条。”

“她总是能准确找准案件争议点。” 

黎芸杏的父亲退休前是一名优秀的法官,她深受父亲的影响,从小就认为从事法律职业神圣而光荣,在高考填志愿时坚定的选择了法学专业,而后黎芸杏也如愿进入了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科班出身的黎芸杏法律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在同事眼里,她就是公认的“办案能手”。“能调尽调,调不成亦要把案件做成精品”。她办理的案件类型多、质效高。面对各种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她抽丝剥茧,逐一分析评判,对各方争议焦点作出明确、具体的认定。为了审清案情,她总是耐心、细致询问,反反复复研究,努力在每一起案件中把法讲全,把理讲透,把情讲深,用心用情把案件办成精品。

在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合伙协议纠纷案件中,双方因解除合同事宜发生争议。黎芸杏了解到被告陈某为了扩大经营规模邀请原告入伙经营海鲜生意,经营一年后,白沙市场扩建,商户需暂时搬迁至其他地点经营,在搬迁过程中被告独自将设备搬走,不告知原告店铺搬迁地点,也对原告询问是否继续经营不置可否。原告认为被告已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伙协议书》,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黎芸杏法官多次向被告了解情况,希望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但被告态度强硬,坚决认为其没有明确对原告说解除合伙协议,不算违约,坚决不同意调解。案件如期开庭,原、被告争执不休,黎芸杏法官直击争议焦点,在法庭调查中围绕被告行为是否违约层层递进,以优秀的业务能力驾驭庭审,通过庭审查明被告擅自搬迁新门面而不告知原告、对原告多次询问是否继续合作拒绝明确回答,被告以其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协议书约定的义务,判决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该案件庭审获评2021年度“全区法院百优庭审”。

千金难买好口碑

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空话,关键是要做到一个“实”字。黎芸杏深知,每一个走进法院的当事人都对法院有强烈的期盼。她时常提醒自己对群众多一份关心,多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就会对法官多一份信任。工作中,她时刻秉持一颗公心,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首位,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头、放在心里,当事人合理的需求,她都尽量给予满足;能一次性解决问题的,绝不让当事人多跑一趟冤枉路。

2005年,黎某及家人拆除自家的老房子并在原址上新建房屋。房子建好,黎某与邻居间的矛盾纠纷就没停过。2022年6月,赖某等3人向法院起诉,要求黎某拆除建好的走廊,保证原告的正常通行。由于年代较为久远,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存在一定的难度。黎芸杏带着团队干警多次到争议地点勘验、具体测量,又到相关部门查阅资料,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一一排查印证。黎芸杏积极地与被告黎某进行沟通,向他们阐明相邻权利人因通行,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黎某采纳了法官的建议,将走廊的台阶改为斜坡,但原告3人仍然坚持要拆除走廊。综合原告、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白沙法庭经审理查明后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拿到胜诉判决书后,80多岁高龄的黎某立即写了一封感谢信给黎芸杏。黎芸杏告知老人,案件还在上诉期,未生效。黎某仍坚持要法官收下感谢信,说不管上诉结果如何,相信公平正义。案件经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原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老人又再次送来感谢信。2022年11月22日,白沙法庭经升级改造后重新回到驻地办公,黎某第三次送来感谢信当贺礼。“你们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群众排忧解难,不辞辛苦。没有你们的努力,就没有群众的安宁。”老人黎某激动地说道。

温情化解家事纠纷

“法官,这日子过不下去了,小孩的抚养费我该怎么索要?”

“子女不孝顺,不赡养我,怎么办呀?”

黎芸杏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办案过程,并通过女性特有的爱心、柔心、耐心、慧心,从法理、情理、事理相融合角度出发,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方式修复情感。在她看来,设身处地地站在当事人角度看案件,巧用真情化解纠纷远比一张生硬的判决书更具说服力、更能打动人心。

王某甲(化名)因工伤身故后,其近亲属获得赔偿金110万余元。因赔偿金分配不均,儿媳叶某与公婆闹到了法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今后还要共同生活,黎芸杏从脾气秉性、家庭矛盾、孩子的健康成长与双方当事人交流,了解矛盾纠纷产生的始末。原来,被告王某夫妇不分配赔偿金是因为害怕儿媳将两孙女的份额据为己有,今后无法保障孙女的教育和生活。黎芸杏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耐心细致的做各方的思想工作,疏导他们的情绪,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并就赔偿款制定了详细的分配方案,获得了双方的一致认可,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顾全了双方的亲情,一家人最终握手言和,重燃了对生活的希望。

“家事审判不是简单的你输我赢,谁对谁错,具有很强的伦理性、情感性,仅用冰冷的证据、机械的法条是难以处理好的。”暖心的微笑、耐心的倾听、贴心的释法是黎芸杏处理家事纠纷是“三大法宝”。

远方有灯、脚下有路、眼里有光。黎芸杏秉承一颗初心,一步一个脚印奔走在基层一线,以特有的巾帼情怀守护公平正义,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崇高的职业道德,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荣誉小档案

2023年获评全区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庭长"

2023年获评桂林市"三八红旗手"

2023年获评阳朔县"三八红旗手"

2022年获评桂林市"全市基层法院先进个人"

(2021)桂0321民初748号案件获评全区法院"百优庭审"

2018年、2019年、2021年获阳朔县嘉奖

2019年、2021年、2022年获评阳朔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

2018年、2021年、2022年获评阳朔县人民法院调解能手


 
责任编辑: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