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法官,太感谢你了,帮我们要回了这笔扶养费,孩子的生活了更多保障”近日,平乐县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小丽的母亲王某感激地向办案法官道谢。
据悉,王某和谭某2018年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约定小孩小丽由王某抚养,谭某每月向王某支付抚养费300元,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由双方各负责50%直至小孩年满十八周岁止。由于谭某未按协议约定标准支付扶养费、教育费、医疗费以及保险费,2021年小丽将王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谭某每月30日前应支付扶养费300元直至小丽年满十八周岁。但法院判决后,谭某并未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无奈之下小丽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平乐县法院执行局杨法官在受理该案之后,为保障原告胜诉权益,保护未成年身心健康发展,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和网络资金账户,及时找到被执行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过办案法官情理法的劝说和告知,谭某主动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14000余元,目前该案已经执结完毕,执行款已顺利发放至小丽及其母亲手中。该案的高效顺利执结,在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同时,更体现了平乐法院保护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司法温度,彰显了人民法院敢作为、讲担当的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