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平乐法院:离婚不离房?法院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23-04-12 15:24:32 打印 字号: | |

离婚后,前夫黎某拒不腾房,无奈之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平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腾空房屋一套并移交申请执行人尹某,成功执结这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有力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简介

申请人尹某和被执行人黎某曾经是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签订《不动产赠与合同》,黎某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居住房屋赠与尹某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后双方于2016年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离婚后黎某长期占用该房屋且没有搬出房屋的意愿,尹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黎某停止侵权,搬出涉案房屋。该案经二审判决确定,黎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搬出涉案房屋。

执行经过

判决生效后,黎某未按判决履行,申请人依法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督促被执行人黎某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同时与黎某多次沟通、劝说其主动搬离,但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仍拖延执行,见自动履行无望后,执行干警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依法腾空涉案房屋,下发腾空公告至被执行人。

执行当天,执行局干警一行准时到达执行现场,向某示明身份及事项后,再次劝说某自行搬离,但黎某依旧拒绝搬离,于是执法干警依法强制腾房。在腾房现场,按照事先制定的强制腾房执行预案,执行干警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有序开展工作,对涉案屋内物品逐一进行登记、造册,整个执行过程有条不紊,全程录音录像,确保了腾房工作的公开透明。当日腾空房屋移交至申请人手中,该起物权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本次强制腾房执行行动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提升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公信力,也震慑了拒执人员。

 
来源: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