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平乐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团队)
获评
全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为表扬先进、激励队伍,进一步推动全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18个集体予以通报表扬。平乐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团队)获全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平乐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团队)成立于2019年,主要负责本院行政、民商事以及再审案件的审理工作。在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和本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综合审判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服务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
2020-2022年,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团队)共审理行政案件92件,审结92件,结案率100%。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团队)加强府院联动,积极开展行政诉讼协调、调解工作,做到“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后疏导”,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终极目标和效果,既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大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有力提升行政审判的社会效果和辖区法治建设水平。
平乐县法院行政审判团队以纠纷的源头化解为理念,主动服务,为县城南洲新区建设、同乐新区建设、灌平和平昭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确保全县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助力灌平高速需要拆迁的50余户房屋顺利拆除完毕,保障了自治区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
平乐县法院谨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建立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多方联动主动作为,当好守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平乐县法院行政审判团队顺利审结了中央环保督查组督办的违法采砂案及桂江沿岸餐饮渔船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处罚案,有力打击了当地违法采砂乱象,为当地政府清理桂江沿岸餐饮渔船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保护了漓江、桂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推动桂江沿岸餐饮渔船“上岸”进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妥善处理民商事案件,切实保障民生
2020年至2022年,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团队)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54件,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定分止争的职能作用。加大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相邻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传统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讲好“三尺巷”、“孔融让梨”等典故,引导群众遵守公序良俗。妥善审理劳动、社保等涉民生案件,2020年至2022年,共审结劳动争议类案件102件,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涉三农案件,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大局。
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
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团队)始终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定期组织全庭干警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让全庭干警受到深刻的政治教育,让干警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定期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参观本地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促使本庭干警不敢腐、不想腐。定期进行以《民法典》、《行政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加快干警知识更新和司法能力的提高,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加强信息化深度应用,提升干警现代信息化履职能力。
再接再厉!
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团队)将以荣誉为动力,将充分发挥在行政审判、府院联动、实质化解争议等工作中的司法职能,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强担当,不断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为平乐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