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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的货款收不回?看平乐法院给你支支招!
作者:卢海英、周翠仁  发布时间:2024-03-20 08:44:20 打印 字号: | |

“实在对不起了,这货款拖了那么多年没有结给你。”

“不要紧,每个人都会有困难的,我相信在法院的调解下你们会按时支付剩余欠款的。”

日前,平乐县人民法院张家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阿天夫妻俩当庭支付部分货款给原告阿发,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拖欠五年的货款得以解决,昔日的合作伙伴当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基本案情

阿发一直从事门窗制作、批发、安装工作,2018-2021年期间,经营门窗店的阿天夫妻俩从阿发处订购门窗,有订货单以及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订货凭证,但由于阿天夫妻俩门店经营不善,一直未支付给阿发23468元货款。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根据阿发提供的证据,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相比一纸判决,调解更有利于双方矛盾的实质性化解。于是,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立即着手展开调解工作,先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当事人多次协商,为当事人算起了一笔笔的诚信账,一方面释明买卖交易中应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另一方面积极以法引导、以情平气,说服双方和平解决,最终,二被告当庭支付了12368元和相应诉讼费,剩余欠款分四个月每月偿还2500元。

本案中,虽然双方当事人之间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因口头约定形成的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故阿天夫妻应向阿发支付对应货款。

法官提示

买卖合同是社会生活中最常见的交易方式,小到柴米油盐的交易,大到车辆房屋的购买与出售,买卖合同与我们生活密不可分。买卖合同纠纷是当前常见的一种纠纷,防范纠纷的发生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明确约定货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货物的质量有约定,并同时约定检验期;明确违约的具体行为、后果及违约的计算方式;第二、建议付款时间与买卖活动进度同步进行、避免事后无法收到货款;第三、在买卖合同过程中,应当具备“证据意识”,注重保留购买凭证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收货单、对账单、欠条、发票、催讨欠款的信函、聊天记录等原始证据。若是发生纠纷,应当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及时维权。


 
责任编辑: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