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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人民法院大圩人民法庭党支部荣获五星级党组织荣誉称号
作者:沈程林 周妮  发布时间:2024-03-22 15:24:29 打印 字号: | |

3月19日,中共灵川县委组织部、中共灵川县直属机关委员会对达到五星级标准的党支部予以通报表扬,中共灵川县人民法院大圩人民法庭支部委员会荣获“灵川县直机关五星级党组织”荣誉称号。

近年来,大圩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与审执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执”,积极探索党建品牌培育新方式,打造“灵聚大圩 法韵漓江”的特色党建品牌,积极探索构建“四个中心+绿色司法”工作法,加强诉源治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服务漓江生态保护、基层社会治理、诉讼源头治理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23年大圩人民法庭被评为“广西示范性人民法庭”、全市基层法院先进集体。

坚持党建引领,精细打造基层乡镇诉讼服务中心

深化“一站式”司法服务。加快推进法庭一站式建设,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持续推进人民法庭上门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普惠的诉讼服务。开启“全流程”司法服务积极构建立、审、执一体的全能办案模式,让当事人可就近立案申请、参加诉讼、申请案件执行,同时强化立案阶段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和办公微信号提升司法服务效率,一揽子解决群众诉讼需求探索立案、送达、庭审全流程在线通办,以数字法庭建设保障诉服更近,服务更快,效果更好。

坚持党建引领,精准打造基层乡镇现代司法审判中心

党建深度融合强动能大圩法庭党支部精心打造“灵聚大圩 法韵漓江”党建品牌,深入开展星级支部创建工作,发挥党建统领作用,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打造学习型、清廉型机关,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争创星级党支部。积极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大圩镇出现大量农村土地被征收或征用,“外嫁女”因分红、补偿等引发纠纷近五年达156件,大圩法庭与大圩镇人民政府开展“外嫁女”权益纠纷分析研判座谈,发放《专项风险提示书》,重点分析相关法律规定,止纠纷于萌芽状态,护航乡村振兴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精致打造基层乡镇法治教育实践中心

为发挥法治教育浸入作用,推进法治进乡村、进校园,积极将大圩人民法庭打造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以法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依托,坚持以走进校园+请到法庭双模式开展法治教育工作,采用法庭开放日、模拟法庭、举办法治讲座录制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23年,大圩法庭共开展新闻宣传报道32次,其中多篇报道被《中国审判》、《广西高院》、《广西法治日报》等媒体刊登。该庭办理并制作的《为多获赔偿竟动起“歪脑筋”?灵川法院开出“诚信罚单”》案例和微视频,被中国法院网、广西法治日报、广西高院刊登。

坚持党建引领,精确打造乡村矛盾化解中心

完善“三治”基层治理体系。有效促进完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立“网格+N”人民法庭朋友圈。找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连接点,建立矛盾纠纷预防机制,与派出所建立《共享共建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将审判法官+执行法官+网格员共同纳入微信群活用诉源治理群解决纠纷5次。

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漓江绿色司法屏障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保护漓江的重要指示,成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采用“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依法惩治破坏漓江流域大圩段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的行为,主动探索刑事、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治理与修复责任体系。2022年至2023年,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42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判处罚金1097500元,支付生态修复费1295175.28元。

守正实干从头越,扬帆奋进正当时。在今后的工作中,灵川县法院将继续以党建为引领,以公正为标尺,提升审判质效,积极探索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新模式、新载体、新举措,真正让党建品牌立得住、叫得响、经得起考验,切实把党组织和党员的能量释放在司法服务全过程,全力兑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承诺,为建设平安灵川贡献更多力量。


 
责任编辑: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