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李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任法官助理,期间,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3年4月,李兴调入到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担任员额法官。截然不同的身份、全新的工作环境,给他带来了新鲜感,也带来了不一样的挑战。
满腔热血 骨子里透着一股狠劲
六年的中级法院刑庭工作经历,让李兴在处理执行案件上有一定的优势,他思维缜密,常能通过被忽略的细节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看穿被执行人的谎言。然而,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是法院系统最辛苦、最具挑战性的工作之一,在这里,常能遇到申请人的误解和抱怨、被执行人的逃避和阻拦。执行工作没有固定的公式可以套用,更没有标准的答案。面对全新的工作环境与压力,李兴从未沮丧,从不退缩,凭着满腔的热血及骨子里的狠劲,抓紧学习吃透执行法律法规知识,并向“老执行”前辈请教取经,每天别人下班了,他办公室的灯还亮着,阅卷、审看笔录、翻阅法律资料……大家都笑他是把办公室当成家的“拼命三郎”。
李兴办案效率高、质量好,是全院有名的“办案能手”。作为执行局繁案组法官,2023年办理各类案件203件,同时负责全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办案时间不长,办案质量和效率均名列全院前茅,所办理的案件无一件投诉、上访事件发生,真正做到了“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一份份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实现,一个个民事权益得到实现,有力地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他用实际行动捍卫着法律的公平正义。
除了办理执行案件,李兴深知法学理论来源于审判实践,理论能更好的指导实践,离开法学理论研究和调研,审判经验就无法得到升华提炼,审判能力就难以持续提升。只有将法学理论调研和审判实践结合并运用自如,才能成为一个全优的法官。在他的办公室,常年摆放着法学名家的法学理论书籍及社会学书籍。
李兴的狠也体现在对工作、学习的节奏感上,工作繁忙,他就抓紧利用一切细小闲暇时间研读法学理论。他的身上总带着一个小本子,方便随时将自己遇到或者思考的问题记下来。2023年,李兴撰写的论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机制规范化研究——破解“执行难”目标下对144件代表性案例的分析》荣获全国法院第三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全区法院第三十四届学术讨论会一等奖,是桂林市法院近几年在全国、全区法院学术讨论会中获得的最高奖励,也是2023年广西法院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中获得的最高奖励之一。
其撰写的另一论文《困境与改革:中国式现代化目标下司法建议制度运行的实证研究正文》也荣获全区法院第三十四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在2023年度撰写两篇论文并同时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奖励,李兴尚属全市法院首例。“我们遇到疑难复杂、相对棘手的案件,也很乐意去和李兴探讨,他非常擅长找准案件的切入点,将理论和实践结合,将法律规定和社情民意融合,给我们很大的帮助,是我们院里的'百科全书'”。提起李兴,同事忍不住夸道。
铁面无私,胸中怀有守护正义的初心
有人说执行法官是“最不像法官的法官”,因为执行工作与审判工作有着完全不同的思路。执行法官,每天要面对各路被执行人的各种“套路”,要想游刃有余的应对这些“套路”,执行法官除了需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外,更要有严密的思维和快速的反应能力,不仅要有埋首于卷帙浩繁、千头万绪材料的耐心,更要有根据复杂纷繁的案情线索抽丝剥茧的敏锐。
在一起金融借款案件中,被告王红(化名)经法院判决需偿还80余万元给桂林某银行,判决生效后王红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兴通过网络查询反馈被执行人王红名下有一套商品房,得知反馈结果后李兴依法对案涉房屋进行查封。而被执行人王红却在房屋即将被依法拍卖时向法院提出案涉房屋有多个租赁关系,已分别出租给多家公司办公使用。执行法官特有的疑心及敏锐,让李兴觉得事情有蹊跷,被执行人有逃避执行、妨碍司法拍卖的嫌疑。
为此,李兴不放过房屋租赁的每一个环节,试图寻找到被执行人虚假租赁的证据。被执行人拒不提供承租人的联系方式,李兴就多次到案涉房屋实地蹲守,经过不懈努力,调查后发现案涉房屋公司牌子是房屋拟拍卖以后才挂牌,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陈述的出租费用、时间、期限等情况与被执行人王红陈述严重不符,且房屋近几年均未产生电费。最终,在事实与证据面前,被执行人王红承认了自己为逃避执行阻碍拍卖而虚假租赁,该房屋被去除租赁关系进行拍卖,并顺利成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善意执行,心底藏着司法为民的柔情
“我们一家人的住处有保障了,养鱼场也能正常经营,我也就放心了,这样我就不用每个月都担心了,真的太谢谢你们了!”在李兴办公室,一位年过五旬的被执行人眼角含着泪水,紧紧拉住李兴的手不停地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原来,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原为好友,被执行人曾向申请人借款,后双方发生矛盾,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需偿还申请人50万元借款及利息。“李法官,被执行人就是个老赖,他有一套房屋,还有一个鱼场,我现在就带你去查封,他欠我钱很多年了,一直不还,这次你一定要帮我查封拍卖他的房屋和鱼场”。面对心急如焚的申请人,李兴马上到现场勘验,同时详细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经过调查,李兴了解到被执行人确有一套住房,但也是其与儿子共有的唯一住房。养鱼场为冷水养殖三文鱼,在桂林市有一定特色,如若经营管理得当,具有一定市场前景。如果直接查封被执行人房产及养鱼场,虽可以暂时安抚到申请人,但可能会造成活鱼死亡,养鱼场无法正常经营,影响被执行人清偿能力,同时,因为房地产市场低迷,房屋也存在流拍风险。
想到这里,李兴心里始终不是滋味,总觉得虽然可以直接查封,但问题未得到圆满解决,有悖司法为民的宗旨。为此,李兴充分考量,转变执行思路,多次找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充分发挥法官的专业优势,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以情理相劝,精诚所至,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并执行:被执行人采取按月分期付款形式偿还债务。这样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债权,又保障了被执行人正常生活生产,得到双方一致认可,案件在人性化与温情中妥善执结。
看着两位昔日好友再次握手言和,李兴心里感到非常宽慰。执行是兑现司法裁判的最后一道关口,它一头系着公平正义,一头连着百姓冷暖。“ 被执行人来到法院,往往是人生中第一次也很可能是唯一一次,法官可以直面他们的不堪与低潮。执行法官手握执法权,要做的不仅仅是执行生效裁判,更要用法官的专业和温度,刚柔并济,将善意文明理念和执行办案有机融合,才能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彰显人文关怀,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李兴说。
2023年,李兴被评为桂林市全市基层法院先进个人、象山区法院优秀法官,在年度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在荣誉面前,李兴始终不改初心,依然认真努力工作,持续不断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既然选择了基层法院,选择了执行这条道路,我就会不遗余力、全力以赴地走下去。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李兴时常这样告诫自己,正是凭着这份对法官职业的责任感和尊荣感,他坚守岗位,从新启航,抒写忠诚,守护正义,做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基层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