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带你的,不用操心”“要去考场坐着,坐着就可以了”这样的驾驶证科目一“包过”承诺,可信吗?
随着驾驶证考试要求越来越严格,考取驾驶证越来越不容易,部分屡考不过的学员便妄图花钱过关,结果既没有实现“包过”承诺,反而还造成了钱财损失。
案情简介
小李在某驾校报名考驾照认识了教练阿德。小李三次报考科目一,都没有通过,便询问其教练阿德有什么办法可以通过科目一。双方约定,小李交5000元给阿德,阿德承诺,到考场后可安排小李一次性通过科目一。2021年5月,小李通过微信向阿德转了5000元,但多次催促阿德安排考试都没有得到回应。于是双方在2021年6月协商退款,阿德同意退款处理,但一直以各种理由未进行退款,小李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小李和阿德约定,阿德收取小李5000元后,承诺安排小李一次性通过驾驶员科目一考试,小李已实际将款项转至被告微信账户,但阿德一直未安排小李进行科目一考试,双方协商后,阿德也同意返还但一直未返还。故法院判决阿德返还小李5000元。
法官说法
考驾照要凭真本领,切勿通过非正当渠道获取驾照,经过正规途径考取驾驶证是保证行车安全的“第一条”。本案中,小李和阿德的约定违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诚信原则。小李身为学员,应当认真学习相关交通规则知识,合法取得驾驶证资格,而非试图以“走捷径”方式通过考试;阿德身为教练,应教授文明安全出行知识,而非为谋利增加道路安全风险。
法官提醒大家,驾驶证考试无“捷径”可走,所谓的花钱“包过”不可信、花钱买证、找人代考均是违法行为,大家切勿上当受骗,切勿以身试法。想要取得驾驶证的学员,唯有学好技术才是根本和保障,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负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