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整日和钱打交道,经常会参加一些反诈培训,自己也每天向他人开展反诈宣传。金融安全意识比普通老百姓强很多,然而诈骗分子花样百出,令人防不胜防,桂林就有一银行职员被骗。
案情简介
某银行员工小美在社交软件“陌陌”上认识一男子小帅并添加对方微信,在聊天中对对方产生好感。在小帅的引导下,小美相继下载Mchat和“说盒”聊天软件,聊天中小帅透露自己是重庆某公司董事,近期负责海外赌博平台的服务器维修,维修过程中发现该服务器有漏洞可以用来挣钱,因其本人是服务器工程师,不适合直接去操作,于是将账号密码交给小美代替其操作,在代操作期间小美赚到了钱。
紧接着小帅提出让小美也注册一个账号跟着一起赚钱。因为已经尝到了甜头,小美十分相信小帅,没多想就投了第一笔钱。后来又在小帅的引导下登录“中国海外控股集团”平台注册账号充钱投资,平台提示有充值30万元得18000元的彩蛋,咨询客服后得到答复若资金不到账,账户会被冻结,小美急忙凑齐30余万元进行充值。此时小帅又提出自己银行卡已无法转账,希望用小美的银行卡将账户里的200多万元提现。此时作为银行员工的小美才想起平时的反诈宣传,突然出现的大额转账很有可能是骗子,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
经公安侦查,小美转的其中一笔钱转入了小明银行卡中。小明在街上和朋友吃饭的时候,有陌生人提出借用他的银行卡,汇入5万元,小明配合他们把钱取出来就可以拿到3000元,小明在明知道这笔钱是不法资金,为了3000元还是拿出了自己携带的银行卡,在银行取钱的时候谎称是朋友打过来的钱,取钱是为了给朋友建房子。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小明明知款项来源不明,可能涉及电信网络诈骗,仍按照上游犯罪人的要求提供银行卡并通过配合刷脸认证手机银行进行转移款项,情节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法院判决被告人小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追缴小明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说法
1.不轻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陷阱等着你上钩。投资时,要坚守理性底线、提高防范意识,切勿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2.不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可能会进入投资骗局,血本无归!要远离“热心”股友、老师,合理评估自己的能力,不冒险投资。
3.不盲目:学习了解投资理财,选择正确的平台进行投资。多留一个心眼,即使是亲朋好友,也要谨慎。同时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提高反诈防骗意识的同时,切勿将自己的个人银行卡、身份证等出借他人使用。请牢记: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为蝇头小利锒铛入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