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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严灰”换装“红马甲”,初心不改色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品牌

作者:余作才 蒋秋云  发布时间:2024-08-20 20:50:59 打印 字号: | |

先锋领航勇担当,法耀山水满目春。近年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党建引领,以建设“模范机关、清廉机关”为契机,创新打造“先锋领航法耀山水”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品牌,在志愿服务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营造全社会良好法治氛围贡献力量。

志愿服务有品牌

“人民群众需求什么样的法律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就提供什么样的法律服务。”2022年7月,桂林市中院对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进行升级改造,融入“党建”元素,明确工作制度、组织架构,将志愿服务计划及志愿服务风采上墙展示,为干警开展学习、宣讲、参与志愿活动提供平台。

为组织和引导法院党员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亮身份、做表率、树形象”,桂林市中院出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管理制度》等文件,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机关党委作为院内党员志愿服务指挥总站,负责招募、培训和管理志愿者,同时结合志愿者特长,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

桂林市中院还组建以党支部为单位的11个党员先锋队,结合自身专业化审判经验开展志愿服务,打造“一支部一志愿”服务品牌,如立案庭所在支部开展“党建+诉讼服务”活动,实现群众“一次办好”和“零跑腿”;刑事审判庭所在的第三党支部通过创建“天平利剑”志愿服务品牌,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党支部打造“守护未来”志愿服务品牌,积极投身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和法治教育;民事审判庭创建“法润民心”志愿服务品牌,重点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化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目前,桂林市中院共注册志愿者239名,占干警总数的90%,其中在职党员注册人数225名。

2022年以来,桂林市中院志愿服务队累计开展志愿服务300余人次,服务总时长达5202小时,惠及群众3万人次。

志愿服务有特色

普法宣传“零距离”,传递法治“好声音”。桂林市中院各党支部立足群众需求,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家事审判法庭、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诉源治理矛盾纠纷调处室、人民调解员工作室、桂林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企业联系点,“一商(协)会一法官”法官联系商(协)会,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教育。近三年来,在辖区重点开展了防范网络诈骗、非法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以及漓江流域生态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预防家暴等20多个主题的150场志愿服务活动。

用爱呵护幼苗,用心浇灌希望。桂林市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心理疏导室,专门安排党员法官志愿者,对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心理疏导、法治宣传等提供“一站式”指导服务。截至目前,党员法官志愿者举办家庭教育讲座14场次,“一对一”谈话指导500余人次,化解婚姻纠纷200余件。

干警志愿者还围绕桂林创城工作,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积极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3年来,干警义务献血超3万毫升,消费扶贫金额累计10万余元,救助一批困难群众、大学生和留守儿童。

志愿服务有成效

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志愿者们通过“党建+志愿服务”工作模式,身着“红马甲”,佩戴“红袖章”,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桂林市中院车队司机、桂林漓江水上搜救志愿者服务中心志愿者滕彪从2016年开始,利用下班及节假日时间开展水上救助和打捞工作,先后拯救3名遇险群众;2018年以来,车队司机茅彬无偿献血4次2800毫升,2023年捐献造血干细胞2次;执行局法官助理王子津经常到桂林市医学院附属医院开展志愿服务,践行“雷锋精神”,被誉为“最美志愿者”……

躬身低首,砥砺前行。“志愿服务体现的是奉献精神,更是干警们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我们将持续擦亮‘先锋领航法耀山水’志愿服务品牌,忠诚履责、无私奉献,以强烈的为民情怀、扎实的为民服务彰显法院人的担当。”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晓春表示。


 

责任编辑: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