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乐县人民法院源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五十多岁的夫妻两人结婚将近三十年,却因感情问题对簿公堂,法官情理法并用化解了当事人的“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与被告覃某于1997年经人介绍认识后恋爱,3个月后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大儿子(现25岁)和小儿子(现18岁)。结婚初期,夫妻二人感情尚可,随着时间流逝,双方在生活习惯、性格方面的差异逐渐显现,也常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导致矛盾越积越深,夫妻感情越来越淡薄,处理家庭问题时更是互相无法沟通交流,积累的矛盾愈发激烈,甚至频频出现争吵打骂。2024年,小儿子成年后,原告李某向平乐法院起诉离婚。
调解经过
考虑到双方结婚多年,儿子均已长大成人,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家庭生活和谐,法官组织双方调解,认真倾听双方及两个儿子的想法意见,劝说双方和平解决问题。
“我们的夫妻感情早就已经没有了,是为了孩子才互相忍让,现在孩子成年了,实在不想忍受了,也没办法共同生活过下去了。”原告诉说道。
“这么多年来两人都感情不和,没有共同语言,也没有办法沟通,一开口就是争吵不断,互相的日子都不好过,分开对大家都好。”被告同意离婚。
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内心的真实想法,也把多年来在婚姻家庭中存在的问题尽数倾诉出来。
“婚姻关系是需要共同来维持的,家庭中出现小吵小闹很正常,双方都要懂得互谅互让,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就草率决定,一定要慎重考虑。”法官试图劝说两人认真考虑,慎重决定,但双方都认为夫妻感情已经消磨殆尽,再无和好的可能,两人都已身心俱疲,无法忍耐和维持婚姻。
见双方态度坚决,法官与当事人两个儿子进行沟通,了解其对父母婚姻情况的态度,两个儿子均表示会尊重父母的选择,即使父母离婚,大家也还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今后会一视同仁地照顾和孝敬父母,让父母安享晚年。
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不管今后对方是什么身份,两人都实实在在经历过几十年的日子,即便没有爱情,也还有割舍不掉的亲情,希望今后遇到问题能好好沟通,共同维护好整个家庭的和谐美满。”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语重心长对双方说。
至此,这场离婚纠纷以平和方式画上了句号,这对争吵多年的夫妻也终于放下 心中积怨,一别两宽,各生欢喜。